各位AA 同事
就日前有報章報導康文署場地內使用高爾夫球車有可能已違反「運輸署道路交通條例」一事, 本會向部門建議應盡快向前線管理人員發出澄清指示,以免同事被不盡不實報導干擾。
另外,現時 使用的「高爾夫球車使用指引」如無修訂亦應再發放一次給各地區以釋疑團。
今早本會已獲AD(LS)1 回應:部門在日內會有澄清的回覆信給同事。部門亦會借此機會徵詢 運輸署為現時沿用的使用指引(2005年制訂)是否需要完善提出意見。 現階段,本會建議同事日常使用高爾夫球車時跟從部門「使用指引」便可。
蕭蕙嫻
政府康樂助理員工會 ( UGAA) 副主席
部門協商委員會職系代表